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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三机制”加强推行“双创”工作
浏览次数:38 发表日期:2016-02-04

一是宣传推广机制。要求县“创办”人员对“双创”政策的内容与精神进行系统性学习,组织政策推行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可调动宣传力量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并结合LED滚屏、电视横幅、电台广播等多媒体手段加强对“双创”政策的宣传;二是政策沟通机制。通过走访辖区内企业主并就“双创”政策内容与企业主展开宣传与沟通,让小微企业充分了解“双创”政策方针、“双创办”具体工作内容等;三是基层培训机制。将中共三明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文转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干部开展政策学习与培训,并通过干部对基层群众进行走访以及组织召开政策宣传会,确保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