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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19〕1号——恢复系“明轮臻占”许可使用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16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现对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育成的恢复系 “明轮臻占”许可使用相关事项公示: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明轮臻占”是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育成的恢复系,来源于轮回选择的三明显性不育株/明1101,于2019年通过福建省审定(闽审稻20190040)。
发明人:黄显波等
二、拟许可企业
广西绿海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许可金额
1、杂交水稻野香优臻占的恢复系“明轮臻占”在福建省区域以外的品种许可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万元)。分次收取:于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品种许可使用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万元);野香优臻占通过福建省区域以外的品种审定,审定当年12月31日前再一次性向乙方收取该品种品种许可使用费肆拾万元(¥40.00万元)。明轮臻占品种权使用费支付标准:乙方按年销售野香优臻占种子数量(公斤)×0.80元计算。
     “明轮臻占”品种许可使用费由广西绿海种业有限公司汇入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帐户。
      该项成果转化已经成果产权单位及所有发明人同意,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19年10月16日起至2019年 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果转化办反映。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0598-58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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