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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3〕02号——“沙县糯山药”品种许可使用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09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现对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育成的“沙县糯山药”品种许可使用相关事项公示: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沙县糯山药”品种是三明市农科院2020年从“温州山药”的自然变异株中选出,经系统选育而成的新品种。
    “沙县糯山药”特征特性:该品种中熟,生育期200天左右。4月上中旬种植,11月上旬开始采收,可采收至翌年4月,采收期长达6个月,加工成净菜抽真空冷冻保存期达8个月,可实现周年供应。薯形棒状,单株重1公斤左右,每亩种植约2000株,亩产量约2000公斤,田头价5-6元/公斤,成本5000元/亩,每亩利润达5000元以上,市场价12-18元/公斤,按市场利润可超过20000元/亩。薯块糯性十足,口感绵香Q弹,有韧性。
    让与方(甲方):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李清 18650732480
二、拟转让企业
    福建琉森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陈诗平15959820597
三、转让金额
    1. 乙方使用“沙县糯山药”品种资源在沙县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应用,向甲方支付入门许可费人民币叁万元(3.00万元),许可使用时间五年。
    2. 乙方按照种植及销售量(包括企业自有基地及其他相关基地的商品薯和种薯)支付给甲方技术服务费,按每公斤0.4元计算。乙方在翌年3月31日之前支付上年的技术服务费。
    3.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扩大许可区域,许可区域按县(市、区)计算,每个许可区域向甲方支付入门许可费人民币贰万元(2.00万元),每个许可区域仅收取一次入门许可费,许可使用时间五年。
四、乙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给甲方知识产权使用费:
    1、支付标准: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选育的“沙县糯山药”品种资源在沙县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应用,入门许可费人民币叁万元(3.00万元),许可使用时间五年,即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于协议生效后1个月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入门许可费人民币叁万元(3.00万元)一次性支付到甲方账户。
   “沙县糯山药”品种许可使用费由福建琉森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汇入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帐户。
    该项成果转化已经成果产权单位及所有发明人同意,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3年01月09日起至2023年0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果转化处办反映。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0598-58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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