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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公示〔2023〕05号——“雅5优明占”许可使用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7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现对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育成的两系杂交稻“雅5优明占”独占许可使用相关事项公示: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雅5优明占是三明市农业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等三方共同选育的籼型杂交稻新组合。2021年通过四川省审定(川审稻20212024)。
    让与方(乙方):四川农业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黄 富18140182115
    让与方(丙方):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黄显波 13960554468
二、拟转让企业
    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王颖18980089609
三、转让金额
    1.丙方拥有杂交水稻“雅5优明占”40%的品种权,乙方拥有杂交水稻“雅5优明占” 40%的品种权,甲方拥有杂交水稻“雅5优明占” 20%的品种权。
    2.甲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给乙方、丙方知识产权使用费:
    ⑴支付标准:雅5优明占,总金额(含税包干价):人民币捌万元整(¥8.00万元)。其中支付给四川农业大学(乙方)人民币肆万元整(¥4.00万元),支付给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丙方)人民币肆万元整(¥4.00万元)。
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到乙、丙方指定账号。
    ⑵水稻新品种“雅5优明占”独占生产经营权实施许可合同正式生效次年开始,甲方分别以每个经营年度该品种实际销量(公斤)×销售结算单价(元/公斤)×2.4% 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四川农业大学(乙方)、以当年度该品种实际销量(公斤)× 销售结算单价(元/公斤)×2.4% 计算提成费用支付给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丙方)。
    支付时间:每年7月30日前。
    每年7月30日前,甲方将许可实施使用费计算后汇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开具票据。
   “雅5优明占”品种许可使用费由四川丰大种业有限公司(甲方)汇入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指定帐户。
    该项成果转化已经成果产权单位及所有发明人同意,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3年04月27起至2023年0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成果转化处办反映。
   联系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0598-586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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